福建省宁化县6名村干部套取3.2万会上喊口号 私下揩油水
日前,福建省宁化县纪委通报了一起令人痛心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这起事件发生在石壁镇三坑村,涉及六名村干部。他们多次集体行动,通过虚列、虚增工程的方式,套取了超过3.2万元的资金,用于发放过节福利和加班补贴。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规。宁化县纪委对此事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对涉案人员进行了相应的处分和处罚。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回溯事件的起源,这起违规行为的种子在不经意间已经种下。在一次村“两委”会议上,村党支部书记张盛昌强调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面对村委委员张标健关于福利的询问,张盛昌和其他村干部开始动摇。随后,村委会主任张富明提出了一个危险的提议:通过虚增工程项目来套取资金发放福利。这个提议得到了其他村支委委员的默许和支持。就这样,在私下研究中,这些村干部一次次套取资金,累计金额达到了惊人的3.2万余元。这些资金被用于购买购物卡、饮水机、服装和茶叶等,并以“加班补贴”的名义发放给村干部。
纸终究包不住火。这一违规行为最终被群众举报到了宁化县纪委。县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和审查,调查组最终查清了这起案件的真相。面对铁证,6名村干部对自己的违纪行为供认不讳。
这起事件不仅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背,更是对党的纪律和人民信任的背叛。这些村干部在会上高喊遵守纪律的口号,却在私下里揩取公款,这种行为极其可耻。他们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更损害了村民的利益和感情。
宁化县纪委对此事件的查处,彰显了党对违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这也给其他地方的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规,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党和人民负责。这也提醒广大村民:要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确保村务的公开透明。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村民的利益和权益。
这起事件是一起严重的违纪案件,也是对党员干部的一次深刻警示。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党性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我们也要加强对基层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基层工作的正常进行和人民的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