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快女批文曝光 明确规定三不准
重塑“快乐女声”:广电新规下的新风貌
随着湖南卫视“2009快乐女声”的正式启动,国家广电总局的批文也正式生效。这份备受关注的批文不仅为比赛设定了新的规则,更为整个电视娱乐行业带来了新的风向标。昨日,记者从广电总局获悉,对于这场盛大的选秀活动,评委、嘉宾、主持人的要求被细化到了极致,甚至有些以往不被注意的方面也受到了严格规定。
亲友团在比赛中的情感表现也将被严格限制。在以往的比赛中,亲友团抱头痛哭的场景常常成为节目的一大看点,但在新的批文中,这样的场景将不再被允许出现在电视上。这无疑是对节目情感表达的一种新的要求和挑战。
评委方面,那些曾经引起广泛关注和争议的评委,如黑楠、柯以敏等,今年将不会出现在“快女”的评委席上。取而代之的,是具备权威性和专业性的评委、嘉宾,他们必须是业界公认,且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和文化涵养。任何有非议、争议、有绯闻、有、曾有犯罪记录的人,都不得担任评委或嘉宾。这无疑是对评委团队的一次大换血,也为比赛带来了全新的风貌。
对于主持人,新的规定更是细致入微。主持人不得穿着奇装异服,不得梳怪异发型,也不得喧宾夺主,喋喋不休,胡乱调侃。他们的表现必须紧紧围绕节目内容本身,不得涉及私生活内容。这样的规定既是对观众负责,也是对主持人的尊重。汪涵、何炅等名嘴将面临新的考验,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好角色的转换和定位,将是他们的新挑战。
对于选手的要求也有所变化。唱红歌环节并未在广电总局的批文中被明确要求,但提倡增加公益性。PK方式也被明确规定,不得采用手机投票、网络投票、电话投票等任何场外投票方式。这意味着,“快女”将更加注重现场表现,而不是场外的人气比拼。
新的规定为“快乐女声”带来了新的风貌。在保持原有魅力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比赛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同时也为评委、嘉宾、主持人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让我们期待在这场全新的比赛中,看到更多新的元素和风貌,感受到更加真实的比赛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