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上半年处置问题线索93.2万件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上半年处置问题线索达93.2万件,创下了历史同期新高。这一数据反映了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为和显著成效。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守护神”,一直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任务。今年上半年的数据展现出了纪检监察机关在问题线索处置上的规范化、精准化。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在严格执行纪律,强化纪法思维,确保问题线索处置的高质量。
在管理方面,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如江西监委制定的《省监委机关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流程》,对问题线索的筛选分办、研究处置、监督督办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范,探索实行“两会三研究”的线索处置模式,将问题线索处置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有效提高了处置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纪检监察机关也在加强对基层“一把手”的监督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如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制定的《涉及区(县、市)管辖“一把手”检举控告处置办法(试行)》,对涉及“一把手”的问题线索进行特别处理,提级办理或交叉办理,确保重要线索得到及时处理。
厦门市纪委监委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上的创新也值得我们关注。他们按照“集中管理、分类分办”的要求,理顺问题线索管理机制,让前后台衔接更为顺畅。在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对涉及政法干警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优先查办,确保彻底查清每一个案件。
纪检监察机关在问题线索处置上做得越来越好,做实做细线索处置工作,须在“精准”上下功夫。他们的努力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支持,也赢得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我们期待他们在未来能够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党的建设和国家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积极提升线索处置工作的精准性和科学化水平。他们坚守三大原则:精准受理分办、精确研判处置、精细办理流程。
在新安县,纪委监委的第五监督检查室主任高洪波最近收到了一份来自执纪办案专题会的反馈。这份反馈针对他们负责查办的案件,指出了主攻方向上的偏差以及程序上的不规范之处。专题会建议他们进一步分析问题线索,明晰查办思路,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查办,确保每一个细节都能找到实据。
为了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的规范性和精准性,新安县纪委监委今年开始实施执纪办案专题会制度。这一制度旨在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精准处置,同时强化对办案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该制度的实施,确保了案件承办单位按照职责清晰、程序闭合的要求进行工作,从线索处置到谈话函询等各个环节都能得到严格的执行。
比如,案件监督管理室必须按规定将问题线索提交给集体会议进行审议研究。通过这样的方式,确保问题线索能够得到科学的处置和严格的审批。据新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袁如豪介绍,上半年,县纪委监委已经对386件问题线索进行了深入研判和排查,提出了精准的处置要求,确保了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规范化的处理。
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也增强了公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新安县纪委监委的努力,正是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提升线索处置工作水平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