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拉族历史 撒拉族有啥社会组织
“阿格尼”是撒拉族社会结构中一种由最亲的血缘关系构成的组织。它的名字由突厥语中的“阿改”(哥哥)和“乃尼”(弟弟)复合而成,犹如我们汉语中的“当家子”。据韩占祥老人介绍,撒拉族的“阿格尼”中,父亲在整个氏族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他不仅享有免费使用子孙的生产工具的特权,还统帅着父辈与子孙的关系,但其中也保留着一定程度的母权制影响。特别是舅舅对外甥拥有独特的地位,在许多重要的家庭事务中,如婚姻、诞生、丧葬、财产交易等,都需要舅舅的参与或同意。可见,在撒拉族的“阿格尼”制度中,虽然父权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但舅权即母权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在撒拉族的社群结构中,“阿格尼”内部的成员们需遵循一条根本的准则:氏族内部禁止通婚。但令人费解的是,姐妹的子女却可以通婚。原因在于,“阿格尼”所指仅限于男性家族成员,并未包括姐妹在内。这种规定源于早期的伙婚制残留,即在亲属制度中,被认定为旁系兄弟姐妹的人被永久性地纳入了婚姻关系之中。而真正的直系亲属如亲兄弟姐妹则严禁通婚,尽管血缘上他们是亲属,但属于不同的氏族。在撒拉族早期社会,“阿格尼”之长(即族长)拥有固定的地位并在内部传承。他如同一家之父、一族之长,拥有调解内部矛盾、对外联络以及使用部分公共财产的职权。
“孔木散”是撒拉族社会中的另一个组织单位,它是“全体、全部”的意思。从社会学角度看,“孔木散”指的是所有有血缘关系的同族人。它是从“阿格尼”血缘关系中分化出来的,以父系血缘为纽带形成的组织。每个“孔木散”包括数个不等的“阿格尼”。其中,头目被称为“哈尔”,他负责处理各种事务如修渠挖泥、开垦荒地等,并管理宗教事务。当各户之间出现纠纷时,先由“哈尔”进行调解,若无法解决再上报更高层级。每个“孔木散”也是一个宗教活动单位,会推选一名学董参与村里寺的管理工作。
据韩占祥老人介绍,撒拉族的“孔木散”组织是一个基于血缘关系的共同体,具有强烈稳定性和统一性。因为一个“孔木散”就是一个姓氏,他们都是由同一祖先繁衍而来,互相之间都是亲戚。外姓人无法加入到同姓的“孔木散”中。
再说“阿格勒”,它意为村落或村子,由几个“孔木散”联合形成单独的居住区。撒拉族先民大约在7世纪初分为东西五部,其中西东部乌古思有23系,撒鲁尔是其中的一支。他们按照一定的范围从事牧业生产,并由同一民族组成“阿格勒”。但随着历史的演变,“阿格勒”逐渐失去了其最初的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含义,转变为地缘关系上的概念。在撒拉族先民的聚居区影响下,各地的氏族逐渐失去了其独特特征,被同化并融合到撒拉族中。“阿格勒”内部的关系既有血缘也有地缘的影响,但如今更多的表现为地缘关系。由于撒拉族先民的来源不同,各地域保留了自己的语言,但在交流中逐渐形成了统一的撒拉语。
撒拉族的社会组织结构复杂且富有特色,其中“阿格尼”、“孔木散”和“阿格勒”等组织单位都承载着深厚的历史与文化内涵。